上海市房地产交易、登记事项(房地产注销登记)
办理机构: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(登记处)、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(登记处)。
办理地址:联系地址:崂山西路201号邮政编码:200120
办理时间:30日内
办理时限:30日内
申办材料:1. 申请书(原件); 2. 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(“三资"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); 3. 委托书(原件)及代理人身份证件; 4. 其他有关文件。其中:*因倒塌、拆除或因不可抗力使房屋灭失毁损的,除提交上述1-4项资料外,还需提交: 1.房地产权证(原件); 2.批准拆除房屋证明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倒塌、灭失证明(原件)。*房地产其他权利依法终止的,除提交上述1-4项资料外,还需提交: 1. 已注记抵押状况的有关证书、合同(如房地产权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等,原件); 2.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(原件); 3.房地产其他权利终止的有关证明、合同(原件)。*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终止的,除提交上述1-4项资料外,还需提交: 1.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(全套原件); 2.终止商品房预售的合同、协议等证明(全套原件,外销房的需公证)。
办理程序:登记业务流程:房地产登记办理流程:案例受理 登记初审 登记复审 领导审批 缮证/核证 发件 归档 案例 办理结束
办理依据:办理登记依据:《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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